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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定机构的发展:历程、特征与作用

时间:2023-05-16 08: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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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加坡自独立以来的腾飞举世瞩目,而法定机构在其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中所起到的作用则不容小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和国家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开始像“小政府”“大部制”的方向发展,而法定机构的运用也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运用。2000年开始,中国也逐渐开始重视对国外法定机构事例的研究,且自2007年至今,上海的浦東新区、广州、深圳、青岛、天津等地区的高新区或中外合作产业园也纷纷引进法定机构的模式。由此可见,加深对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成功法定机构运作模式的了解十分有必要。

关键词:新加坡;法定机构;历程;特征;作用

新加坡作为东盟国家之一,其公共服务的完善与经济的蓬勃发展一度赢得世界的瞩目,而新加坡法定机构作为一种半政府机构的存在,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由于日、英、法与其他一些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等地区对法定机构的合理运用而取得的发展,也使得学界对法定机构展开了广泛地探讨与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也给出了对于法定机构的理解与诠释,例如,国外有学者认为,法定机构是一个由专门的立法机关设立的执行专门职能的官方自主机构。而由于近些年来国内对法定机构研究与应用的日益重视,黎少华等人也曾在其2014年发表的文章中较为系统地总结了法定机构的概念,即“法定机构是指依据特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设立,依法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或公共服务职能,不列入行政机关序列,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共机构。”

然而,对于新加坡法定机构的认识不能简单的拘泥于概念和定义,必须从起发展历程、特征与作用来进行更加全面的把握。

一、新加坡法定机构的历史渊源

关于“法定机构”(Statutory Board)这一表达的提出,可追溯至1916年《Science》上发表的“A British of Scienceand Industry"一文,但法定机构的具体实施却比其更早。新加坡法定机构的雏形最早可追溯到英国殖民时期,那时的新加坡便存在五个法定机构,分别是货币专员局(Board ofCommissioners of the Currency),新加坡港口局(SingaporeHabour Board),新加坡改良信托局(Singapore ImprovementTrust),新加坡电话局(Singapore Telephone Board),中央公积金局(Central Provident Fund Board)。

1899年,英国殖民政府为保障英属海峡殖民地的通货以及解决该地区的资金流通问题,在新加坡成立了第一个法定机构,即货币专员局(Board of Commissioners of theCurrency,简称BBC)。而英国为不断扩大和稳固在马来亚半岛的殖民势力,1938年,货币专员局(BBC)的管辖权限也从新加坡向外扩展至马来亚半岛的大部和文莱。1952年,英国的殖民势力进一步将马来西亚的沙巴州(Sabah)和沙捞越(Sarawak)划归为英属婆罗洲的管辖范围,因此货币专员局的职权也随之扩展到了几乎整个马来亚,从而更名为马来亚货币专员局(Board of Commissioners of the Currency,Malaya)。1967年,新加坡的货币体系正式脱离马来西亚联邦的管制,而原来的马来亚货币专员局却在独立后的新加坡得以保留,并最终改名为新加坡货币专员局(Board of Commissioners ofthe Currency,Singapore,简称BBCS)。

1905年,为了促进新加坡港口设施与管理的现代化,第二个新加坡法定机构的雏形丹戎巴葛码头局(The TanjongPagar Dock Board,简称TPDB)成立。1913年,这一机构被管辖范围更加全面系统的新加坡港口局(Singapore HabourBoard,简称SHB)所取代,但由于其机构内部管理能效逐年降低,于1964年,其职能又被新组建的新加坡港务局(the Portof Singapore Authority,简称PSA)所取代。

于1927年7月1日成立的新加坡改良信托局(SingaporeImprovement Trust,简称SIT)是英国殖民当局为了准备实行其基础改良计划而建立的一个类似于城镇规划局的机构。但由于1932年房屋短缺问题的急速加剧,英国殖民政府便赋予这一法定机构建造公共房屋的权力,以改善新加坡低收入人群无房可住的情况。然而,当1960年这一基础改良计划进行到第五阶段时,由于新加坡改良局的效能极低,这一机构便被迫解散,其职能也被建屋发展局(The 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简称HDB)所代替。

1955年1月1日创办的新加坡电话局(Singapore Tele-phone Board,简称STB)实际上是接管了英国东方电话电气有限公司中电话系统的运营职能。之后,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并减少不必要的服务,新加坡电话局与电信部门合并组成了新加坡电信局(The Telecommunic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简称TAS)。

同样成立于1955年的中央公积金(Central ProvidentFund,简称CPF)是英国殖民政府为新加坡劳动人口提供安全保障的一种举措,即雇员和雇主按照相应的比例将每个月的部分工资上交到这一机构作为中央公积金,在必要时可以供其申请取用。由于中央公积金的制度得到了民众的认可得以保留,因此,为规范中央公积金的征收与管理而正式组建了中央公积金局(Central Provident Fund Board,简称CPFB)。

二、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新加坡法定机构的发展

人民行动党于1954年成立,并自1959年6月新加坡实行内部自治开始,便作为新加坡自治邦的执政党。虽然新加坡在1963年曾短暂并人马来西亚,后于1965年8月9日宣布独立,同年10月加入英联邦,但是人民行动党的主导执政地位不曾改变。因此,对当代新加坡法定机构的研究,可以将人民行动党的执政理念和相关政策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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