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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民心理的涉警网络舆情疏导策略研究

时间:2023-06-09 10:0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涉警网络舆情频发,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对公安工作顺利进行造成不利影响。在网络世界中,网民的心理决定网民的行为。本文通过对网民的心理进行研究和分析,从而提出相应的舆情疏导策略,可以帮助公安机关掌握舆论主动权,有效处置涉警网络舆情。

关键词 涉警网络舆情 网民心理 心理疏导

作者简介:李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与反恐怖学院2015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情报分析;胡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与反恐怖学院2015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安情报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386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智能手机、4G网络在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们通过微信、微博等移动客户端可以及时了解各种最新信息,同时也使其表达的欲望得到了空前的释放。但是由于互联网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在互联网中极易形成一股强大的舆情风暴,推动和影响着社会事态的发展。而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特殊的政治属性使其常常处于风暴的中心。根据人民网发布的《2015年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涉及公安部门的舆情数量占到舆情总数的17.8%,远远超过其他部门。而在涉警网络舆情中,网民的心理左右其行为。因此,对网民的心理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疏导方案将成为预防舆情爆发及正确引导舆情的重要手段。

一、涉警网络舆情中网民心理探析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而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器,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国家机关,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社会环境和职业性质,网民对于涉警舆情尤为关注。导致这种现象的网民心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仇警心理

公安机关的职责本是保卫一方平安,但近年来网络上“仇警”之风愈演愈烈,网民产生这种心态的原因有三:一是公安机关特殊的工作性质,作为政治统治的工具,许多社会矛盾出现时需要警察出面进行“威慑”,而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使警察成为群众的“出气筒”;二是警察职责泛化,“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承诺使公安机关的职责被无限放大,但由于有时人力物力的欠缺,使这些分外的工作无法得到很好的处理时,就会招致群众的不满甚至怨恨;三是个别民警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耀武扬威,作风粗暴,有时甚至徇私枉法,执法不公,再加之媒体频繁曝光警察负面新闻以吸引眼球,所以导致群众以偏概全,对警察普遍仇视。

(二)失衡心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和敏感问题的多发期,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公现象。有权有势的人利用自己的权势享受特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在犯罪后能够躲避法律的制裁,这就导致群众对于官员、富人形成仇恨心理。许多涉及官员,富人的新闻,即使是正面新闻也会遭到网民的嘲讽,凡是涉及“官二代”、“富二代”等标签的涉警舆情,更是成为网民泄愤的焦点。例如2009年发生在杭州的“70码”事件,本是一桩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却因警方的失误和司机“富二代”的身份而持续发酵成为涉警网络舆情。相信如果当事司机开的是普通轿车而且不具有“富二代”的身份,这起事件不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

(三)辩明心理

人们普遍对不明真相的事情充满着好奇心,抱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态度去追求真相,所以诸如“十大未解之谜”之类的标题总是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这是人们自然产生的正常心理活动。而公安机关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涉警网络舆情中时常会出现一些离奇的,罕见的,难以解释的现象,激发了网民的辩明心理。在2009年的“躲猫猫”事件中,公安机关在还未进行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得出死者是在看守所内和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不小心撞墙身亡的结论,这一不负责任的答复难以获得网民认同,在辩明心理的驱使下,网友对此事件持续关注。

(四)匿名心理

在互联网中,网民身处在一个匿名的环境之中,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地位、职业背景、文化差异等因素被淡化,甚至社会道德对行为的约束力也会随之降低或消失。社会心理学认为,在社会约束力缺失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人们失去自我控制力和社会责任感。正是这种匿名心理使得网民可以拜托现实的束缚,发泄心中的情绪。在涉警网络舆情中,网民在互联网中发表现实生活中不敢表达的言论,甚至传播谣言、恶意丑化警察形象,发泄对公安机关和警察的不满。在庆安事件中,就有人发表警察是“恶狗”,杀害无辜群众的不实言论,诋毁警察形象,从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

(五)自我认同心理

每个人都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同,以证明自己的价值,但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个人能力、社会地位以及职业等方面差异的影响,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足够的认同。但在匿名的网络环境中,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能力等特征都被淡化,网民可以随意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意见领袖”。一旦自己的观点得到他人的认同,或者影响到了舆情的发展,那么就会在心理上获得极大的满足感。2011年发生在济南的狱警殴打老人事件中,网民在自我认同心理的驱使持续关注事件发展趋势、积极发表评论、抨击女狱警的所作所为,呼吁政府严肃处理此事件,最终伸张正义,使涉事狱警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六)宣泄心理

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人们的很多观念、想法等因为和社会道德存在冲突而被压抑,不断积累的心理能量早要找到宣泄口释放出来,而互联网恰巧就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宣泄口。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矛盾高发、多发、频发,人们面临着来自于工作、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各种压力却无处释放,网络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空间,发泄对现实中种种现象的不满。而公安机关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将处于社会矛盾的中心。例如在贵州瓮安事件中,一起普通的溺亡案件,经过网民的发酵被升级成了一起官二代强奸杀人案,针对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的细微失误大做文章,最后演变成了对公安局大楼的打砸抢事件,表面上看是警方处置不当,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社会矛盾的长期积累,对政府的积怨经由这一导火索瞬间爆发。

(七)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信息性从众,既当条件模糊、信息不确定时,他人的行为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二是规范性从众,既人们对于同群体在思想和行为上保持一致的成员,其反应是优待和接纳,而对于偏离群体的人则倾向于拒绝和厌恶。人们渴望被喜欢,害怕被拒绝,所以选择倾向于群体的意见。此外,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群体轻信而易受暗示,这种特点使得网民很容易受不实言论或者过激言论的蛊惑。在庆安枪击事件发生后,有人将明显经过剪辑的现场视频发布到微博当中,视频中只出现了警察用警棍反击以及开枪射击犯罪嫌疑人的片段,而将犯罪嫌疑人大闹火车站及袭警的部分完全剪掉。导致网民一边倒声讨警察,即使有理性的网民也会被众多网民围攻而收声,负面舆论一度占据主导地位,直到央视公布完整视频,才算平息这场舆论。

二、基于网民心理的涉警舆情疏导策略

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涉警网络舆情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单纯的利用隐瞒真相、封锁消息以及处罚的方式已经不足以消除舆情带来的影响,这些做法可能在短时间内会收获一定效果,但实际并没有考虑到更深层次的元素,即网民的心理因素。简单粗暴地方式不仅无法平息涉警舆情,还有可能会激起网民抵触情绪及猜想,从而引发更加严重的网络舆情。所以,针对网民心理的舆情疏导方式将成为疏导涉警舆情的有效的措施。

(一)组建网民精英团队,提高网民辨识能力

网民的认知能力和辩明是非的能力与其受教育的程度密切相关。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5年,网民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19.6%,较2014年下降了1.8%,而具备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网民占总数的51.1%,相比于2014年上升了3.2%,说明中国网民结构正在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网民群体的辨识能力低下很容易造成盲目的从众。除了通过宣传教育提升网民自身的辨识能力以外,我们还应该重视对意见领袖的培养,意见领袖具备亲民性和一定的权威性,其观点易被网民所接受。因此,吸纳一批受过良好教育以及具备较好的思辨能力的网民组建一支精英团队,通过发表评论,撰写文章等方式,介入到涉警网络舆情当中,提升网民的整体辨识能力,避免网民因辨识能力低而导致思考问题过于片面或者避免别有用心之人的不良引导。

(二)搭建警民互动平台,增强警民互动

警民互动既公安机关和网民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一方面,网民心理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是把握网民心理的有效方式。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利用警用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听取民意,或者通过举办警民见面会等活动提升网民的参与度,主动接受网民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满足网民对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的需求。这样不仅可以准确把握网民心理,还能加强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另一方面,在涉警网络舆情爆发后,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互动平台,对舆情做出及时的回应,对谣言做出辟谣,使网民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消除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

在涉警网络舆情发生以后,有些决策者因害怕事件不断发酵造成不良影响而采取拒绝回应、封锁消息的方式,希望舆情自然平息下去。在缺少官方权威信息的情况下,就会导致民间流言四起,还会使有些别有用心的媒体或网络推手就会趁虚而入,散播谣言蛊惑网民,这样反而会激发网民的辩明心理,导致舆情持续发酵。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发声,消除质疑,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建立完善的涉警网络舆情研判机制,准确把握网民心理

想要准确把握网民心理、有效的引导涉警网络舆情,必须加强涉警网络舆情研判机制的建设。此机制由涉警舆情信息收集、涉警舆情信息分析、涉警舆情发展方向预测以及涉警舆情干预机制四部分构成。利用涉警网络舆情研判机制,公安机关可以有计划,有目的的对涉警舆情实施干预。要想建立一套完善的涉警网络舆情研判机制,首先必须建立一支具备高素质人才的舆情研判队伍,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对互联网上涉警舆情信息进行全面、合理、深刻的研判,透过表象看本质,把握网民心理和涉警网络舆情发展规律,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五)与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呼吁媒体坚守职业道德底线

当前,某些媒体和记者为了吸引大众眼球,满足网民好奇心,在为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断章取义、夸大其词甚至恶意捏造事实。诸如《蚌埠110巡警当街狂殴报警人致死》、《阜阳6岁女童左腿被卡下水口民警现场为何袖手旁观》等标题的文章,都是在案件还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记者仅仅根据当事人或其亲属单方面的诉述而写成的,后来查证事实并非如此。至于恶意败坏警察形象的言论更是数不胜数,当成都民警朱伟华在抓捕嫌疑人时遭枪击牺牲时,却有媒体人在微博发表:“条子不捣蛋,案子少一半;恶警充爹娘,快快来发丧。”的不当言论。这些言论对警察形象造成了及其恶略的影响。对此类恶意炒作和歪曲抹黑,公安机关要予以坚决打击和消灭。此外,我们还应当与媒体之间进行良性互动,构建互通、互信、互动、互助的警媒关系,使媒体既是公安机关的监督者也是宣传者。

(六)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形象建设,消除网民仇警心理

网民之所以会产生仇警心理,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公安机关的个别部门及少数民警自身存在态度蛮横、以公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及公信力。所以公安机关应当加强自身形象建设,恢复公信力,从根本上消除网民的仇警心理。首先,应当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素质建设,积极贯彻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和从严治警的方针,提高民警执法服务能力,并整合警务资源,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使之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其次,要加强组织内部管理,对于违反“八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规定的民警必须毫不留情,以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最后,要加强公安队伍正面宣传,通过电视、报纸、警务双微等平台,引导大众正确认识警察职业,并积极宣传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英雄事迹和道德典范,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结语

不难看出,大部分涉警网络舆情中,除去不法分子和媒体的造谣和恶意炒作,公安机关都多多少少的存在一些问题,且不谈民警知法犯法的情况,“躲猫猫”事件和“70码”事件的开端都是由于公安机关在未进行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极不负责任的做出调查结果,引发网友不满。有效的把握网民心理的确有利于涉警网络舆情的疏导,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民警素质,规范工作流程,努力挽回公安机关受损的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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