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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时间:2023-07-08 10: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在党的十七大上,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创新精神在许多领域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观点,其中的有丰富内涵和新意的提法:“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更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的关注。

[关键词]群众 财产性收入

作者简介:杨清忠,男,硕士,研究方向:邓小平经济理论,重庆大学贸易行政学院副教授。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已胜利闭幕了。在党的十七大上,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在许多领域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意义的观点,标志着我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提高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更加深刻,也标志着我党执政理念的进一步升华。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一个有丰富内涵和新意的提法“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本是个统计学上的术语,随着党的十七大的召开,一时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所谓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财产性收入”的提法不仅顺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也改变了以往社会主义完全以劳动为生活收入的来源的观念。过去,我们一直有一个观点,认为人们的劳动所得才是正当收入,除了存款利息被作为鼓励性收入外,其它财产性收入都被视为非法收入。现在,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了老百姓收入的重要渠道。所以,“财产性收入”概念的提出是相当有新意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收入的增长使广大群众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随着百姓财富的增加和投资渠道的拓宽,城乡居民的收入在快速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财产性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据统计,2006年,我国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4.01元,比2002年增长了138.9%,财产性收入比重为2.1%,比2002年增长0.8%。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目前的财产性收入存在如下问题:第一、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人较少,现阶段还并没有体现党的十七大说的“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第二、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比例较低。 据资料统计,到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占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1%。第三、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资料统计,2006年我国最高收入10%家庭人均拥有的财产性收入为1279.28元,而最低收入10%家庭人均只有35.29元。第四、人们获得财产性收入的途径较窄,主要是通过利息、住房租金、股息、红利收入等。第五、我国财产性收入出现不均衡增长。根据相关研究,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大概在0.55左右,以2004年为例,12万多亿元居民储蓄存款中,全国5%的最高收入家庭拥有全部储蓄存款的59%,而全国95%的家庭只拥有41%的储蓄存款。巨大的存量财产差异,必然导致财产性收入的巨大差异。近两年来,股市、楼市的繁荣更加放大了这种效应。以股市、楼市为代表的资产价格迅速膨胀使居民财产性收入总额迅速扩大,但不可忽视的是,这部分收入的流向却极不均衡,很大一部分流向了拥有资产较多的中高收入阶层。

正是基于居民财富逐步累积、财产性收入快速而不均衡增长的背景,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的“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承认和肯定,也是防止财富在积累过程中向少数人集中、导致财产性收入差距过大及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实现财产性收入合理和持续增长、让财产性收入惠及更多群众的重大举措。同时也预示着财产性收入的增加要通过从“少数人拥有”到“更多群众拥有”的路径,让财产性收入覆盖更多的普通百姓,让全体民众共享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成果。因此,这一提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一,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经济欠发达国家,不断加快发展仍是首要任务。但是,我们追求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从根本上说,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要由人民共享,因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而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则是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第二,它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随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同时由于多种现实的原因,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安定。为了有效缩小收入差距,除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调节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外,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也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方式。第三,它是扩大内需的现实基础。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但经济发展主要是靠投资拉动,而不是消费拉动,这也是国民经济不协调、不均衡的表现之一。所以,着力于不断扩大内需,是经济保持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则是扩大内需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前提条件。

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是新时期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个“创造条件”,涵盖了多方面的重要内容。

财产性收入的物质基础:要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最为关键的是劳动者收入的提高,而劳动者收入的提高,最终还依赖与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这是提高人民群众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收入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积累的财富也越来越多,突出的表现就是全国居民的银行储蓄快速增加。2000年后,每年居民的银行储蓄增加一万亿元,而2005年以来,每年增加两万亿,目前总额已达15万亿。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老百姓的积蓄的快速增长,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的直接结果。因此,要想让更多的人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首先必须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全方位的改革开放,不断增加社会主义的物质财富。

财产性收入的宏观环境: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来维护和增加广大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在初次分配问题上引入公平概念,由以往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些都蕴涵着我党在收入分配政策方面的重大变化,意味着要调整和改善政府、企业、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关系,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逐步改善初次分配结构。同时,国家要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包括市场的公平交易机制、抗风险机制、价格形成机制等;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债券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等,为人民群众实现财产的聚集、保值和升值,创造更多的平台。此外,还必须完善相关市场的监管也是应当创造的重要条件。

财产性收入的政策条件:国家需要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包括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来保证人们不仅收入要提高,而且部分收入可以转化为财产。同时制定政策对人们通过财产获得收入,只要正当,就应该得到切实的保护。

财产性收入的制度保证:是强化法律法规手段,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与财产,为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增收创收,提供安全、可靠、公平的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同时,国家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让老百姓能够安全、放心、明白地拥有财产和赚取财产性收入。要从法律和产权制度上保证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财产,并通过税收杠杆区别对待不同来源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是财产性收入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完善“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法律基础,在法律层面上对广大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财产权的保护予以高度重视,对他们财产的征用、没收或者被拖欠都应严格纳入法律规制之下,确保财产性收入来源的基础稳固。同时,在当前财产分布和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应该运用不同的财税政策手段和制度安排,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使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更加均衡。

财产性收入的主观前提:加强对广大群众的理财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理财观念和理财意识。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人们开始有了一些理财意识,树立起了一些理财观念,但到底有多少人会理财?根据笔者的调查,一大部分人根本不懂怎样去理财,他们要么把钱放到银行,否则就投资于股市,而且这两种投资方式特别是后者很盲目,“跟风”现象很严重,“人云亦云”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对股市的风险防范不足。因此,国家或地方可有针对性的对广大群众进行投资理财教育,教育群众既要树立投资理财意识,还要教育群众如何投资理财,如何防范投资理财中的风险。也是“创造条件”的重要内容。

同时,国家还要调整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劳动者的货币工资收入要与物价指数挂钩,如果物价上涨超过了群众工资的上涨速度,就会造成群众的实际工资下降,群众的财产性收入也会大打折扣;二是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要和企业收入保持同步,不然企业职工就不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此外,国家还要注重“调节过高收入”,防止收入过分悬殊。因此,要通过一些综合性改革举措,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保证和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使全体社会成员不断增加财富积累,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它是基于居民财富逐步累积、财产性收入快速而不均衡增长的背景,是对财产性收入的承认和肯定,是防止财富在积累过程中向少数人集中、导致收入及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大举措;同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意味着政府将会创造条件、拓展渠道,让居民的收入更加多元化;也预示着财产性收入的增加要通过从“少数人拥有”到“更多群众拥有”的路径,让财产性收入覆盖更多的普通百姓,让全体民众共享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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