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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办法】界首市高层次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优秀范文】

时间:2023-07-22 17: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界首市高层次(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招才引智力度,破解部分事业单位缺少专业性高层次人才难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阜阳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办法】界首市高层次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人社办法】界首市高层次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优秀范文】



界首市高层次(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招才引智力度,破解部分事业单位缺少专业性高层次人才难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阜发〔201312号)和《中共界首市委、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界发〔20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质量第一、择优引进的原则;

坚持人才引进与界首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一致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专业对口、急需实用、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  引进条件

第三条  引进人员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点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第六条  经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适用本办法:

具有高级职称(非公经济组织或非社会化评审的除外)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我市急需的985”“211”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特殊专业本科毕业生。

第七条  高级职称人员、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40周岁以下;“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第八条  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第九条  符合单位岗位聘任的其他条件要求。

第三章  引进程序

第十条  各单位根据工作和岗位空缺情况,申报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和引进方案,组织人社部门汇总相关材料,经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简易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市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入编核资等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社局。

第四章    

第十三条  各单位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严禁违规进人。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市原有人才引进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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