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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农村社会保障现状研究

时间:2023-05-23 10:3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社会保障问题是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问题,而农村社会保障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选取山东Z村为例,分析在村村民与外出人员两个群体在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方面的现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北方农村 社会保障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自古以来,与农业有关的问题在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都占了很大的地位。自从1945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更是加大了对农业问题的重视程度。在20世纪80年代,1982年至1986年五年间我国政府颁布的一号文件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三农问题;进入21世纪之后,三农问题更是政府关注的焦点。政府的重视也说明了三农问题是与我国整个经济建设具有重要关系的问题,但同时也是一个不容易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长期以来我国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本文发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等生存需求,而进入新世纪以来,“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则转移到了提高农村人口生活质量方面。在此情况下,包括农村人口社会保障等问题就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之一。

从过往的研究来看,以往学者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其研究内容包括城镇化与农村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仇晓洁,温振华 2009;陈秋静,2013)、农地保障对社会保障的替代作用(赖盛中,2003)等;研究方法则多为质性研究与大样本的统计分析等。本文认为,上述成果虽已较为全面,但仍有局限,体现为:其一,从研究内容上看,已有研究多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缺乏对各个问题的通盘考虑;其二,从研究方法上看,已有研究缺乏对个案的深入剖析。

试图弥补上述局限,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以Z村为例,在对Z村的基本概况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从土地保障、新农合、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等方面对居民的社会保障情况深度分析,并深入讨论了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以及完善该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二、Z村概况

Z村是山东省潍坊市下辖的一座中等规模村,其户籍人口近1000人,实住人口约500人,该村无工业企业,在村人口以农业生产为主。其概况可以分为区位和地理特征、农业生产特征、村民外出就业特征等几个方面加以勾勒:

1、区位与地理特征

Z村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地处胶东半岛但并不临海,距离潍坊市区较远,距离县级市约40公里,距离潍坊市区约70公里。距离最近的火车站约70公里,其最主要的交通方式为公路交通。由于位置比较偏僻,距离汽车站和火车站较远,交通十分不便。

(1)从地形上看,Z村东临一小型水库,沿水库一侧地形较缓和;远离水库的一侧则为丘陵地带,地势崎岖不平。总体来说该村地形属于丘陵。

(2)从农业上看,Z村种植的作物主要包括大姜、花生、芋头、牛蒡等经济作物和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主要供出售,粮食作物剩余部分也用于出售。除此之外,每家每户都留有一定的土地用于种植各种蔬菜,蔬菜主要供自用,少有出售;丘陵地带也种有桃子、樱桃等各种果树,

(3)从就业上看,近几年只依赖土地生活的人家越来越少。除了老年人之外,几乎每家都有人外出打工,但打工主要集中在本市,少有到其他省市务工的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有建筑业者,有到服装厂、电子厂等工厂打工者,也有到大规模种植经济作物的地方进行农业工作者。

2、Z村居民社会保障现状

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甚至决定着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本节从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以及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几个方面来分析该村的社会保障现状。

(1)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其具体标准在全国各地有所区别。在上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年人均收入1300—1700元;而在广东和浙江,这一数额为960—3000元和600—1800元。针对山东省情况,2014年出台的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Z村所在县也做了相关规定。具体到Z村情况,该村申请最低社保的人员不多,共计31人,除身有残疾的5人外,其余大部分为60岁以上老人。

(2)养老保障。社会性的养老保障主要是指在政府主导或投资下,进行养老场所建设与老年人福利发放。统计显示,70%的乡镇已经拥有了本乡镇的敬老院,床位足够有需求的老年人入住。但Z村所在乡镇目前并无正式化的养老场所,村里的老人或独自生活或与子女一起生活,尚没有条件到养老场所生活。对于8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一定数额的高龄津贴。

(3)医疗保障。该村内没有诊所或药店,最近的社区诊所距离该村1.5公里,村民尤其是老年人看病都要到社区诊所去,十分不便,“看病难”依然是一个十分严峻、亟待解决的问题。但近几年随着“新农合”的普及,村民“看病贵”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从2007年开始,新农合惠及该村。每人每年交几十元的合作医疗保险费,在新农合指定的药店、医院看病均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从许多村民口中得知新农合的确有效减轻了农民看病贵的负担。

(4)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社会保险计划一般是由政府主导,强制一部分人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费缴纳,从而形成保险基金,当满足了年龄或者一些其他特定条件之后,投保的人就可以领取固定的收入或者补偿,本质上可以认为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社会保险往往是城镇居民中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们的专利,很少有个人特别是农村居民独自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村的大部分居民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但也有少数村民,通过熟悉的企业,一次性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女性在55岁之后,男性在60岁之后每月可以领取1000多元的退休金。但能够享受社会保险的村民只有极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村民都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

(5)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主要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三类。但由于收入水平以及保险意识的薄弱,只有一部分人投了一种或者几种的商业保险,还有很大一部分(特别是老年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投保经历,自身财产、人身、健康没有保障。

三、农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总结

通过上述对Z村社会保障现状各方面的描述,将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主要总结为农村社会保障程度低、城乡差距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低等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体系存在层次低、范围小的问题

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了很大的比重。但是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缺陷。甚至有很多社会保障体制内容并没有将农村居民包括在内。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家庭保障而缺乏社会保障。总体来看,通过上述对Z村的社会保障的各方面进行详细描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从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还是从医疗保障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的投保情况来看,农村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较低,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依然得不到保障。养老、医疗这两大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情,依然是压在名村居民头上的两座大山,每月只有几十元高龄津贴、看病买药不方便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得到有效的解决。

2、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大

社会保障水平是被广泛用来衡量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程度的高低,通常可以从覆盖范围、支出金额大小等角度来度量。从各种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明显的诚征和农村分化的问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镇居民,特别是在企事业单位有着正式工作的居民,社会保障水平较高;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存在着很大的不足。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程度明显不同,差距较大,大部分农民都无法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与城镇相比,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并没有建立起相对正式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只在部分发达地区存在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多数农民的养老主要还是停留在几千年的孝道和求诸于野,依靠家庭和土地养老。

四、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现状及问题,我国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问题依然严峻,甚至影响到人们最低生活质量,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措施和体系来改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1、提升土地保障能力

自从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土地对中国农民来讲具有双重意义,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具有生活保障功能,成为农民实现自我保障的基础和依托。虽然外出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但大部分农村居民最终仍然都会回到村里生活。因此,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必须首先从土地出发,加大对农产品的补贴和保障力度,并且大力鼓励发展高科技农业,生产绿色农业产品,增加农产品价值,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以提高土地保障能力。

2、普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制度。近年来,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业已开始探索建立这一制度。除了对特殊群体(残疾人、老年人等)有所救济之外,大部分农村居民并没有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带来的福利。为了全面提高我国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必须对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引起足够的重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能仅仅依靠土地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具体来说,除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以外,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也必须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当前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是“生有所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因此必须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加以完善。根据地区发展水平,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渐缩小与城镇的差距;加大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特别是对一些大病的救助更应引起重视;另一方面可以建立适合于农村居民的低保费的保险种类,国家可以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力度为农村居民负担一部分保费,并鼓励居民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进行投保以增加对自身健康、养老等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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