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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制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完整)

时间:2023-07-19 16:20:02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一、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二、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制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人社制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完整)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于本人自带。

五、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六、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七、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八、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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